根据《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〈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社〔2026〕1 号)、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 2026 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26〕19 号)文件要求,2026 年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对象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、积极求职并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毕业生。 经学校、市级两级审核,现将拟发放对象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自2026 年 10月 10日至 2026年 10月 15 日。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基础教学部(五年制大专学院、中职学院)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,并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,以便核实反馈。